关于申报商贸流通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财政支持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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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助力中小微企业服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皖办明电2020〕21、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七条意见》(明政2020〕4号)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做好全市商贸流通业疫情期间更好的复工复产,在巩固商贸流通业发展成果基础上,强化农村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建设,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推进消费模式创新,引导推动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优化全市商贸流通业服务水平。

    二、申报内容

         (一)推进消费模式创新

    1.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1支持标准:按企业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立项补助,不超过5万元。

    2申报条件电商涉农企业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3申报材料:①《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企业申请报告与项目情况简介③项目建设合同复印件主要支出明细(包括与项目建设主要支付凭证、购买设备材料的发票等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支持“宅速递”服务项目

    1支持标准:企业开展“宅速递”业务,疫情期间正常经营,支持国内主流配送平台开展同城配送业务,今年以来,交易额不得低于10万元补助资金3万元。

    2申报条件开展“宅速递”服务相关商贸、电商企业

    3申报材料:①《“宅速递”服务交易额资金补助申请表企业申请报告与服务情况简介交易额情况证明材料平台授权书或加盟证明。

    3.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互联网+零售+配送”模式

    1支持标准:疫情期间销售稳定,为居民日常生活保障提供服务,给予资金补助3万元。

    2申报条件自主开发小程序,并开展同城配送。

    3申报材料:①《“互联网+零售+配送”模式资金申请表企业申请报告与程序开发情况简介③模式创建以来交易额情况证明材料④其它相关证明等材料

    4.疫情期间农产品电商企业开展上行工作

    1支持标准:今年以来,农产品网销额在10万元以上,扶持资金不超过3万元。

    2申报条件:以网销本地农特产品为主的涉农相关电商企业。

    3申报材料:①《农产品电商企业网销资金补助申请表企业申请报告与网销情况简介③本地农特产品网销材料。

    (二)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1.支持疫情期间快递企业复工复产

    1支持标准:疫情期间快递企业复工复产,日均快递500单以上,补助3万元。

    2申报条件:在疫情期间保证物流、快递正常运营。

    3申报材料:①《物流快递企业资金申请表企业申请报告与运营情况简介③疫情期间物流、快递量证明④疫情期间物流、快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材料

     2.支持改善流通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企业

    1支持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仓库、冷链、为本地农产品销售提供集散地并开展质量检测,补助资金不超过15万元。

    2申报条件:在疫情期间提供农产品保供顺畅以及市民生活物资保障密切相关的商贸流通业,市场日交易额50吨以上。

    3申报材料:①《流通业公共服务体系资金申请表企业申请报告与运营情况简介③疫情期间提供保供材料④流通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为民服务材料

    3.支持商贸流通业商超企业

    1支持标准:商超企业疫情期间保障市场需求并运营,营业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补助资金3万元。

    2申报条件:在疫情期间提供保供服务及市民生活物资保障密切相关的商超企业,疫情期间防控安全有效。

    3申报材料:①《流通业公共服务体系商超建设资金申请表企业申请报告与运营情况简介③疫情期间提供保供材料蔬菜、食品、防疫物资等交易材料

    (三)加大外贸支持。

    1.外贸企业境外展位资金

    1支持标准: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外展会的给予展位费70%的补助,已退回不予补助

    2申报条件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外展会的外贸企业。

    3申报材料:①《外贸企业展位费资金补助申请表②参加的境外展会佐证材料;③参展费用支付凭证企业承诺:领取补助后对方退回展位费的将补助资金及时返还财政

    2.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支持

    1支持标准:2019年度出口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在省、市扶持的基础上,对不足部分给予兜底补助

    2申报条件出口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外贸企业。

    3申报材料: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资金补助申请表出口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佐证材料保费支付凭证。

    相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材料通知,认真准备,组织企业申报,各单位于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商贸流通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财政支持资金申请表

                           

     

     

    明光市商务局                   

    2020年49

     

     

     

     

     

    附件:

    商贸流通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财政支持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报内容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法人签字(负责人)

     

    企业运营情况

     

    疫情期间

    具体工作

     

    商务局

    意见

     

    同意补助金额

    (万元)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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